叮咚 发表于 2008-6-19 22:46:17

喜欢电脑的朋友 一定记住CTRL+Z键一辈子受用

稍微对计算机熟悉点的朋友,都知道CTRL+Z键是撤消键.

其实基本所有的大程序都是选择这个快捷键撤消键,包括计事本、IE浏览器等系统自带程序。

其实很多老鸟常常都犯了这样一个错误,在一些设计软件里都知道用这个键,可在一些菜单里没有撤消选项的软件里(比如IE)反而忘了有撤消这么个功能了.

我们用电脑写东西(例如在51群里发表帖子、qq聊天打字)时,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因为失误操作,不小心把刚刚写的字删除掉了,如果删除一两个字还可以重新打过,但如果是一大段的文字呢,这时只有干着急啊。其实,这时,我们只要按下CTRL+Z刚才不小心删除掉的东西就又会回来了。(朋友们可以做个测试,请在本帖后回帖的地方随意打一个字,再把这些字删除,然后再按CTRL+Z键,怎么样,这些字又回来了吧)

这里我只是举了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其实在很多时候,我们都可以通过CTRL+Z快捷键来实现,对刚刚误操作的恢复。

有些朋友们现在可能对这个快捷键盘的功能质疑,等你以后在很多地方使用了它,尝到了它给你带来的方便后,自然会爱上这个快捷键的。

良点 发表于 2008-6-19 22:53:18

感谢感谢!

laiba 发表于 2008-6-19 23:06:20

我来试试······
果然又捞回来了,
谢谢叮咚同志

第二梦 发表于 2008-6-20 08:45:19

楼主说的是真的 但不完全是 假如你用Ctrl+z 来撤消 那你用Ctrl+z 是恢复不的了
声明:并无恶意 探讨而已

墨铭智 发表于 2008-6-20 08:47:29

谢谢分享!!!

冬眠的寒梅 发表于 2008-6-20 11:48:18

都是很NB的人啊,我算是电脑盲

邕飞充猫 发表于 2008-11-7 12:11:28

好功能,受教啦,

mpe.623 发表于 2008-11-7 13:55:09

有得软件还可以一直退很多步呢
COREL 可以
PS是CTRL+ALT+Z
不过不能跟QQ有冲突哦

飞天猫 发表于 2008-11-7 15:38:57

谢谢提醒!

飞天猫 发表于 2008-11-7 15:40:02

但在文档中,如果选择了保存,这方法还有用吗?如果没有用,那我直接点后悔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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