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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刚才有人举着"还我家园,还我公证"的横幅在街上游行… (有图) [打印本页]

作者: ufo2614    时间: 2010-4-3 11:55
标题: 刚才有人举着"还我家园,还我公证"的横幅在街上游行… (有图)
刚才(十分钟前)在蒲中路口看见的,他(她)们正往红星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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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fo2614    时间: 2010-4-3 11:58
听讲系间屋挨拆…所以就游行
作者: 囵囵转    时间: 2010-4-3 11:59
是什么情况?最好能弄清楚了再说
作者: 囵囵转    时间: 2010-4-3 12:02
谁有空?过去看一下是什么情况喂
作者: 韦姐    时间: 2010-4-3 12:04
怎么回事吖
作者: 铁马冰河    时间: 2010-4-3 12:06
和谐社会!
作者: 空叽呢哇    时间: 2010-4-3 12:09
游行示威?
作者: 欲望街车    时间: 2010-4-3 12:27
看看会被“和谐”吗?
作者: 小雨    时间: 2010-4-3 12:38
赶快追踪,了解情况。
作者: 不该放弃    时间: 2010-4-3 13:17
就怕拆了房子不给房子给点补偿金哦``现在房价那么高``我家也快要拆了``不知道政府怎么安排``[s:13]
作者: ufo2614    时间: 2010-4-3 13:25
不是专业人员…不会跟踪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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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某家小彩    时间: 2010-4-3 13:29
2.3只小猫,不成气候,来点刺激的
比如说学下最近那个啥,自焚的~
作者: 十漫机    时间: 2010-4-3 14:4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俊子    时间: 2010-4-3 15:16
凄凉哦!
作者: 四季悠然    时间: 2010-4-3 16:40
没出门~不知道有这回事哦~~~
作者: 缘起缘灭    时间: 2010-4-3 17:28
要搞就搞大D~~~某意思捏
作者: 情陷雨夜    时间: 2010-4-3 17:39
怎么邕宁也有这样的呢?呵呵,不过周末没有领导上班来的不是时候呢
作者: 飞天猫    时间: 2010-4-3 17:42
时下,南宁市实施重点向南和再造一个新南宁的开发建设,一些市民和村民见此有利可图,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私自建房子在建设规划范围内,严重地影响到今后的整个城市的开发建设。这种违法建设或违章建筑,违法建筑侵占了公众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如果政府不管不问,不强行拆除,那么就会造成个个仿效,产生“种房风”,到时给会开发建设带来很大的阻碍,也不利于一个城方的发展。就像现在一些地方,因道路不通或艰难行走,造成干旱送水困难,这都不是政府不帮修路,是因为道路规划经过一些村民的菜地和田地时,他们故意抬高补偿价格,使道路建设不得不停止甚至放弃。综合这样的情况,都是一些人不服务于大局,不从集体利益出发而造成的。

因此,不管此贴相片是真还是假,事实是真还是虚,一切都有原因,我们不能在没有明白的情况下,我不发表任何评述和下任何结论!当一名文明的网民还是比较好!

作者: 亂〇バ七│糟    时间: 2010-4-3 18:36
引用第11楼某家小彩于2010-04-03 13:29发表的 :
2.3只小猫,不成气候,来点刺激的
比如说学下最近那个啥,自焚的~

竟会说风凉话,
没逼上绝路;
谁愿意去死啊!
作者: 某家小彩    时间: 2010-4-3 18:55
引用第18楼亂〇バ七│糟于2010-04-03 18:36发表的 :

竟会说风凉话,
没逼上绝路;
谁愿意去死啊!


社会是现实的,你要是想搞轰轰烈烈就必须做出一定的举动
郑民生不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么?
中国,要是做到100%廉洁公正,不出10年,中国的贫富差距,中国的房地产,中国的一切的一切都将会是另外的一种景象
没有触动某一种行为,某些就只当做是小打小闹,何以成气候?
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尤其是某些相关部门,吃一次饭10万块,结果事都没办下来,整个工程基本处于半封闭状态。呵呵
这就是现实。不过这些问题就是私下一些茶余饭后的娱乐话题,真正能搬上台面上来说的又有几个
反正咱是看淡这些事了,就当成是笑话一则,天高云淡,与我无关
作者: 晚星    时间: 2010-4-3 19:11
引用第11楼某家小彩于2010-04-03 13:29发表的  :
2.3只小猫,不成气候,来点刺激的
比如说学下最近那个啥,自焚的~
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可贵!不鼓励自焚行为,如果出现烧伤烧残或烧死的结果,拿到再多的钱也没了意义!
作者: 跳槽    时间: 2010-4-4 01:07
我个人想说的真正的真话/实话,及对这个现实社会的感受都是不能在这里说的,因为在这一特别体制的国度里,楼上楼下前面后面上面下面左边右边。。。都有监视!
作者: 海阔天空    时间: 2010-4-4 03:11
不管怎样,选择以结束生命来抵抗,这样的行为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再怎么着今天的生活总比以前穿不暖,吃不饱的生活要好多了。退一步讲: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相信通过正当的途径,合理合法的诉讼,可能时间会长一点,但总会有胜利或者说取得应该得到的赔偿的。
作者: 蒲庙街    时间: 2010-4-4 03:29
唉!…………
作者: 龙形    时间: 2010-4-4 09:30
我早就对阿爷失去信心了
作者: wagxy    时间: 2010-4-4 20:00
敢去拆颜村,新安的才算有胆!!
作者: 臭虫    时间: 2010-4-4 21:04
都是些未成年人,受他人指使,他们也是受害者啊![s:13]
作者: 蓝之泪    时间: 2010-4-4 23:13
额~~这种在蒲庙也有?
作者: 绛雪    时间: 2010-4-5 00:24
政府就知道说好话哦
也有人 连住的房子都没有
想建个房子
都不批准建证
害人家没房子住~
当然我们也鄙视那些为了利益才新建房子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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