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那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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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停车交警是否有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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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轻易言爱。许下的诺言就是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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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5:47:30 | 只看该作者
从来都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了
我会以我这一生珍惜,珍惜你,但愿共呼吸一生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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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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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6:43:29 | 只看该作者
有时候,有私家车未必方便。
[fly]有德即有福,无嗔即无祸;心宽寿自延,量大智自裕。[/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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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18:58:17 | 只看该作者
走路最好。不过还得防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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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20:29:19 | 只看该作者

回 陌生人 的帖子

陌生人:我发现有些警车更加霸道,好好的一个小区通道,他偏偏把车停在唯一的通道路口,让我们这些居民绕了一大圈才能进小区门口,你丫的,什么素质啊??!!唯一的路口你都没看见?一停就了一个上午!我有照片为证,我知道发上来就会被河蟹! 真想过去踹它几脚!
(2013-03-01 12:31)
怕被河蟹,可以去找警局的政治部或党委或警务督察,让那个警车司机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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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22:43:08 | 只看该作者
只要是机动车,停在人行道上交警也是有权可管的。现在不管在蒲庙还是上省城别乱停乱放,真的宁可走路远一点,也要找停车位。
www.yndd.cn 邕宁地带, 邕宁人自己的网络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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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22:45:46 | 只看该作者
有车位就停车位啦 多走几步锻炼身体
有车了都很少走路运动  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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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23:11:46 | 只看该作者
想拍就拍、罚你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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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23:12:30 | 只看该作者
人家还挨钓鱼执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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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23:41:06 | 只看该作者
如何不能管呢?厂区、公园、学校中之道路,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也有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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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4 08:36:24 | 只看该作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从以上规定看出,人行道(街道)的停车,交警无权管辖。
与人为善,真诚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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