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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辞而别的年代 [打印本页]

作者: 沉默郎君    时间: 2007-12-24 21:57
标题: 不辞而别的年代
女孩说,她男朋友突然不辞而别。他搬了家,更改了手提电话号码,更辞了职。
她很生气,觉得他太不负责任了。他不爱她的话,应该跟她说清楚,而不是一声不响地
失踪。
  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把感情说清楚的勇气的。我们活在这个年代,是一个不辞而别的
年代。现在很多年轻人上班两三天之后就不辞而别。他不辞职,也不交代。会打一通电
话回来说自己不再上班的,已经很有责任感。
  大家都习惯了不交代。他们怎样对待工作,也怎样对待感情。我不爱你了,我觉得
你很烦,于是我一走了之。这就是分手,不必两个人坐下来谈判。
  一、两个月的感情,固然不需要交代,即使是一、两年的感情,也毋须交代。假使
有一天你下班之后回到家里,发现跟你同住的男朋友或女朋友搬走了,不必觉得惊讶,
也不必去找他。假使有一天,你们约好在某个地方见面,你等了大半天还等不到他,那
么?你也不必再找他。这个时代的分手已经不用说:“我想跟你分手。”、“我不再爱
你了。”、“对不起,我不能令你快乐。”、“你会找到一个比我对你好的人。”、
“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以上这些全是废话。我不爱你,根本就不会再见你。
作者: laiba    时间: 2007-12-25 00:08
男人,女人,谁遇到不辞而别都很气恼
冷静下来也该反省下自己为什么会让对方走的这么狼狈不堪 [s:55]
作者: 颜莹    时间: 2007-12-25 00:16
到底是谁的错?你他她还是我呢?
作者: 路人    时间: 2007-12-25 00:19
不要这样为,让人担心哦 [s:446]
作者: 绛雪    时间: 2007-12-25 00:50
   我们都需要勇气~~~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7-12-25 00:58
我有勇气接受分手,但不会接受他的不辞而别的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7-12-25 02:33
爱了就爱了,做了就做了.我还做不到不辞而别
作者: 萝卜    时间: 2007-12-25 17:01
[s:446] 这样的人也许没有什么前途的
作者: 红苹果    时间: 2007-12-25 17:01
不辞而别
这样会让人好担心的
不要这样哦
作者: ohmygod    时间: 2007-12-26 15:54
但是有的時候不告而別也是一種大家比較好接受的方法啊`!
作者: 小苏    时间: 2007-12-26 23:07
我真会看所有东西都删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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