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自治区卫生乡(镇)考核验收组对我城区中和乡创建自治区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经考核,考核验收组认为中和乡创建自治区级卫生乡(镇)工作成效明显,各项指标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镇(县城)标准》的基本要求。
考核验收组首先听取了中和乡关于创建自治区级卫生乡(镇)的情况汇报,并查阅资料。随后,对中和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病媒生物防制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民意测验。
经综合评议,考核验收组认为中和乡成功创建自治区级卫生乡(镇)是一个开始。该乡在创卫过程中,注重推动城乡整体卫生水平的提高以及有关基础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各项指标已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镇(县城)标准》的基本要求。同时希望中和乡继续完善城乡基础卫生设施建设,结合美丽乡村、镇街花园的建设,将创建成果进一步辐射到农村,建立健全社会卫生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乘势而上,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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