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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严重警告!(新老会员必看) [打印本页]

作者: 良点    时间: 2008-6-30 02:44
标题: 严重警告!(新老会员必看)
前言
防欺诈提示:
时刻警惕“甜言蜜语”之陷阱!万千网络,请自辩真伪,自己行为自己负责。不要轻易相信自己之外的任何一个人。



我们一直不断在努力维护好我们的团体
可总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扰乱我们的秩序
不分你我,不想多说,社区管理需按规章办事。
来到邕宁地带你就必须遵守,否则请退离!
诚心进来,我们欢迎你!

再次提醒各位新老会员(群友、坛友),在Q群在论坛沟通时请注意你自己的言论与行为,请自觉遵守邕宁地带各相关规章制度。


邕宁地带官方每次组织的活动都会在群公告、在论坛活动中心以管理团队身份发帖说明的,参会成员请自己查看清楚再作决定。没有在群发公告说明、没有在论坛发帖说明的将视为私自聚会活动,会员私自聚会活动所发生的一切后果(非法活动、诈骗、个人纠纷)与邕宁地带无关,请私自解决或跟管理员举报。对影响到或有损于邕宁地带团体声誉与形象的,我们有权开除其会员身份,且列为拒绝往来。大家都是成年人,应该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奉劝那些别有动机的人士,这里追求的是和谐的社区,我们不允许你在这为非作歹。你的举动时刻在出卖着你的个人行为与修养。 别总以为我们不知道。

奉劝各新老会员,在群在论坛发表沟通时请注意你们的言辞,请勿使用不文明语言进行人身攻击、辱骂,请不要把我们的公告不当一回事,请尊重我们的大家庭。不要以为讲粗话、脏话是你的口头禅、是你的个性,请自尊。别以为我们不警告,你就可以随意放肆。你的举止行为决定你个人的素养。

对影响到或有损于邕宁地带团体声誉与形象的,我们有权开除其会员身份,且列为拒绝往来。
我们规范管理,我们宁缺毋滥。


请大家自觉遵守言论及发贴规则,营造健康文明交流环境!严重违者T除。
欢迎各会员举报不良之行为!




以下是你必须知道的一些邕宁地带规章制度各相关链接 (事务公告区有更多说明):

邕宁地带社区管理细则

邕宁地带QQ群管理规则(管理、群规、活动各守则要求)


团结友爱是我们必须做到的!

全面清除非法信息

发帖须知

全面封杀广告贴!----- 举报者有奖!

邕宁地带论坛基本礼节

如何做一名受人欢迎的论坛会员




以邕宁地带名义组织的相关聚会活动,必须遵循邕宁地带各相关规章制度。相关活动不得有损于邕宁地带团体声誉与形象。请大家铭记。


作者: 良点    时间: 2008-6-30 02:57
今后将加强管理,不能再容忍,不能再谦让!
一视同仁,一律封杀!
如果你自认还是我们的朋友,请约束好你的行为,请你尊重我们的决定,配合我们的工作!
否则,你心已经脱离我们的队伍。


别拿你的个性挑战我们的制度!!
作者: laiba    时间: 2008-6-30 03:40
看了,
支持
作者: 沙漠之雪    时间: 2008-6-30 05:02
严重支持...!!!!!!!
作者: 墨铭智    时间: 2008-6-30 08:59
遵守规定!!!
作者: 果果    时间: 2008-6-30 10:44
按此规章制度执行,严重支持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6-30 12:52
我将尽全力拥护论坛
作者: 小萱    时间: 2008-6-30 13:02
希望论坛越办越好哦 [s:404]
作者: 冷到裤底    时间: 2008-6-30 13:12
引用第3楼沙漠之雪于2008-06-30 05:02发表的  :
严重支持...!!!!!!!

作者: 心灵呼唤    时间: 2008-6-30 16:01
举双手同意~
作者: 那楼人    时间: 2008-6-30 16:29
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具体的事情啊?
说出来给大家引以为戒啊
作者: 叮咚    时间: 2008-6-30 19:41
一次警告,二次批评,三次清除不留情! [s:446]
作者: 幸福不流泪    时间: 2008-6-30 19:58
我好像错过了什么-
呵呵-
  我会,严重支持 的
作者: 十漫机    时间: 2008-6-30 20: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香草咖啡    时间: 2008-7-1 22:18
愿邕宁地带永远纯净美丽
作者: 颜莹    时间: 2008-7-1 22:45
引用第14楼香草咖啡于2008-07-01 22:18发表的  :
愿邕宁地带永远纯净美丽

作者: 绛雪    时间: 2008-7-1 23:25
我不知道怎么说  有时候我发现有些人很幼稚  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然后還到处乱说别人  吧别人对她的信任当成是欺骗 還暴露别人的隐私出来  我觉得这是很不道德的行为  
     大家都是成年人  应该具备最基本的辨别是非的能力  为什么要这样到处说别人?而且毛主席告诉我们: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   你自己都是身在其外的  你到底知道什么  难道当事人不比你了解?不是你的事 干嘛那么喜欢插一脚进去捏?
     我不想指名道姓说谁谁谁的   我只知道  这个群是和平的 而且必须继续和平的发展下去  一切反动派都要打倒  不能偏袒任何人 要公平对待  这样才能使得我们的群继续发展下去!
作者: 战神    时间: 2008-7-2 08:48
支持.支持再支持.
作者: 小温    时间: 2008-7-4 11:12
                    严重支持!
作者: miki    时间: 2008-7-12 11:31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网上有缘    时间: 2008-7-18 21:14
以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邕宁地带有你有我!
作者: 关键    时间: 2008-7-18 23:53
别拿你的个性挑战制度~~~
作者: 尘封的幻想    时间: 2008-7-31 01:13
半夜吼一声               支持!!!!!!!!!!!
作者: 孤星    时间: 2008-9-15 22:19
引用第8楼冷到裤底于2008-06-30 13:12发表的  :











说得也是哦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8-9-22 02:41
已阅。个人的行为不可能叫别人帮你承担的吧。。。
作者: 雪话    时间: 2008-9-26 16:20
    
作者: ccy1965    时间: 2008-11-13 08:23
诚信为本,大力支持!
作者: fsz34580    时间: 2008-11-13 10:45
~~~收到~~~~   
作者: 感情浪子    时间: 2008-12-30 14:35
看了,支持
作者: 军麟天下    时间: 2009-1-13 16:59
支持,无方圆不成规则嘛。
作者: 多雨的季节    时间: 2009-1-30 23:01
支持~~~~~~~~~~~~~
作者: 水墨红颜    时间: 2009-1-31 00:00
严重支持...!!!!!!!     
作者: 翼翔    时间: 2009-1-31 01:21
我会好好遵守 ,支持!
作者: 1131664667    时间: 2009-9-11 21:27
[s:394]
作者: 沧海桑田    时间: 2010-1-4 08:40
非官方活动不参加
作者: 四季悠然    时间: 2010-1-4 08:49
有那么严重吗?
好,我知道了!
作者: mpe.623    时间: 2010-1-12 09:03
看了顶了
作者: www    时间: 2011-1-24 05:52
OK~~~~~~~~~~~~~~~~~~~~~~~~~~~~~~~~~~~~~~~~~~~~~~~~
作者: 黑泽铭    时间: 2012-9-5 15:39
那些利用会员对邕宁地带深厚感情来搞鬼的人,我觉得应该——斩立决!
作者: 追梦    时间: 2012-9-16 17:34
遵守规定
作者: 二哥    时间: 2012-9-20 11:47
收到。。。。。。。
作者: 华创    时间: 2012-11-10 21:37
文明发言、诚信为本,创和谐地带,支持!支持!再支持!
作者: 郁闷の我    时间: 2012-12-3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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